
案情回顾
被告小雅(化名)利用网购平台收货后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故意只退空包或赠品的方式,非法牟利骗取平台退款。虚假退货后的商品,她联系回收商家卖出,二次获利。
为逃避平台监管,小雅每次虚假退货只使用一个账号,退货后就注销账号,再注册新的账号重复上述行为。
在短短五个月内,小雅在平台上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利用上述方式进行虚假退货,共计骗取平台退款13万余元。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在量刑情节方面,小雅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小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被告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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