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内容
根据《关于国家免疫规划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下调整:
- 将 3 月龄、4 月龄、5 月龄、18 月龄各接种 1 剂次无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和 6 周岁接种 1 剂次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的免疫程序,调整为 2 月龄、4 月龄、6 月龄、18 月龄现咳嗽等症状,近距离接触照护婴幼儿时应科学佩戴口罩,降低婴幼儿感染风险。
- 日常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手肘或纸巾掩住口鼻,居室常通风,注意合理作息和适当的体育锻炼。
- 在共同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下,与百日咳病例有接触史者,应进行 21 天自我健康监测。监测期间如无咳嗽、流涕、发热等不适症状,可正常学习工作。一旦出现咳嗽、流涕、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 应避免与婴幼儿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近距离接触,减少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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