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辣社区(四川网络问政平台)对广安协兴镇金狮社区收取“熏腊肉教育管理费”一事的询问,协兴镇人民政府于1月3日做出如下回复:
事件经过:
2024年12月24日晚10时许,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一村民在其自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制止了该村民的行为。
为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金狮社区根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对该村民收取了教育管理费公约》的规定对违规村民进行了处罚。同时,金狮社区在收到村民的保证书后,及时将教育管理费退还,体现了人性化执法的理念。
协兴镇人民政府表示,将继续加强社区管理,完善社区公约,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区环境整洁有序。
附:金狮社区《居民公约》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居民不得在自家露天熏制腊肉,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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