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默认情况下,参保人异地就医时无法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需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开通权限后方可使用。
开通支付权限流程
-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 进入地方专区(例如:北京专区)。
- 点击“个账支付权限”。
- 将“不使用”修改为“使用”。
- 点击“确定修改”。
- 逐步完成个人信息验证。
左右滑动查看流程:
问题解答
- 问:为什么我无法修改支付权限? 答:可能原因有:
-
问:开通权限后,异地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哪些费用?
答:根据规定,个人账户只能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以下费用: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 住院个人自付费用。
- 门诊特定项目个人自付费用。
- 符合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费用。
注意事项
- 开通个人账户异地就医支付权限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请主动向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申请。
- 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无法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用。
- 异地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费用,将从参保人所在统筹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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